2013年4月7日星期日

翻譯技巧~怎樣掌握作品的風格

說起翻譯風格,也許有一種看不見、摸不著、虛無縹緲的感覺。翻譯風格究竟是什麼呢?專家的解釋是:一個時代、一個民族、一個流派或一個人的文藝作品所表現的主要的思想特點和藝術特點。是不是只有文藝作品才有翻譯風格呢?

許多人寫文章討論翻譯中的風格問題,倒也的確大都涉及文學作品的翻譯。翻譯風格能不能譯,大體上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風格是能譯的。直譯的意義若就淺處說,只是不妄改原文的字句;就深處說,還求能保留原文的情調與風格。文學的翻譯是用另一種語言,把原作的藝術意境傳達出來,使讀者在讀譯文的時候能夠像讀原作時一樣得到啟發、感動和美的感受。這樣的翻譯,自然不是單純技術性的語言外形的變易,而是要求譯者通過原作的語言外形,深刻地體會了原作者的藝術創造的過程,把握住原作的精神,在自己的思想、感情、生活體驗中找到最適合的印證,然後運用適合於原作風格的文學語言,把原作的內容與形式正確無遺地再現出來。很重要的一點是能將他的風格翻譯出來。例如果戈理的作品與高爾基的作品翻譯風格就不同,肖伯納的作品與同樣是英國大作家的高爾斯華綏的作品的風格也不同。需將一個作家的風格翻譯出來,這當然是相當困難的,需要運用適合於原作風格的文學語言,把原作的內容與形式正確無遺地再現出來。這樣的翻譯既需要譯者的創造性,而又要完全忠實於原作的面貌。這是對文學翻譯的最高要求。對於文學翻譯,不僅要求通順流暢,而且要求表達原作的風格。風格並不是不能譯,而是難譯。其所以難是在於譯者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是要有認識風格的水準;其二是要有表現風格的能力。

另一種意見認為風格是不能譯的。有人自詡翻譯哪一個作家就能還原這個作家的面目或風格,這只是英雄欺人之語;許多翻譯家對本文還不大能弄懂得,就大吹自己的翻譯是旨在表現原作詩一般美麗的翻譯風格。對一個作家或者翻譯風格的認識也還是根據對作品本文的理解而來的,否則便是空話。教外國文學的人最喜歡談風格,但是對於一個實際翻譯的人來說,風格卻是一個最難談得清楚的東西。在通常情形下,它好像只是在無形中使譯者受到感染,而且譯者也是無形中把這種風格通過他的譯文去感染讀者的,所以既然是這樣情形,就讓風格自己去照顧自己好了,翻譯工作者大可不必為它多傷腦筋。翻譯工作者如果要花許多功夫去鑽研作品的風格,還不如花點功夫去培養自己的外語感受能力好些,因為翻譯工作究竟是和語言文字打交道的工作,而語言卻不止是數位符號那樣抽象而無情的東西。

總體來看,持第一種意見的人較多,持第二種意見的人較少。第一種意見恐怕只是一種理想,未必能夠達到,或者說很難實現;第二種意見又未免過於極端。文學作品的風格可能因人而異,每個作家都有自己的風格。而非文學作品則往往是某種類型的文章具有一些共同的特點,形成這類文章的共同風格。無論是誰寫作,都會採用這種風格。如科學論文和法律文件,在用詞方面力求準確,在表達方面力求清楚易懂,著重客觀敍述,不帶感情色彩,好像一個人在板起面孔來說話。而文章或讀物則要使用生動的語言,靈活的句子,讓讀者覺著你在微笑著向他傳授知識,或說明道理。用中文寫文章是這樣,用英文寫文章也是這樣,這兩種語言是相通的。例如《世界版權公約》第二條第二款:
  Unpublished works of nationals of each Contracting State shall enjoy in each other Contracting State the same protection as that other State accords to unpublished works of its own nationals, as well as the Protection specially granted by this Convention.任何成員國國民未出版的作品,在其他各成員國中均享有後者給予其國民之未出版的作品同等的保護,並享有本公約所專門授予的保護。

這段譯文既符合原文的風格,也符合中文法律條文共同的風格。如此說來,你看到文字如此謹嚴的原文時,只要譯成同樣謹嚴的文字就行了。所以,在風格問題上,翻譯非文學作品比翻譯文學作品簡單多了。風格也不是那麼虛無縹緲、不可捉摸了。對於我們並非專門從事文學翻譯的初學者來說,在表達方面只要做到兩點就夠了。第一,能區別口語與書面語,該文的時候文,該白的時候白,翻譯對話像對話,翻譯敍述像敍述;第二,能根據不同的文體使用不同的語言,翻譯新聞像新聞,翻譯文件像文件,翻譯故事像故事,翻譯詩歌像詩歌。如果在正確理解原文的基礎上,能使譯文做到這兩點,這就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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